清华大学发布《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

发布者:杨东发布时间:2019-04-25浏览次数:518

          4月19日,清华大学召开“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推进会”,正式发布了《清华大学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科技评价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是清华大学全面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建立符合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治理体系和价值追求的学术评价制度的重大进展和成果。

推进会上,校长邱勇发表题为“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讲话。他强调,一流大学要有一流的学者,培养一流的人才,产生一流的学术成果,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服务支撑。同样,一流大学要有一流的学术标准和完善的学术评价制度。一流的学术标准体现了大学对学术质量的追求,学术评价制度反映了大学的自身定位和追求。学术评价制度的完善要有利于学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产生重大学术成果,有利于学生的学术培养。一个大学的学术评价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它拥有什么样的学术文化。

邱勇指出,清华大学正处在新百年发展的重要时期。在重要的时刻要做重要的事情。完善学术评价制度是清华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一项重要任务,不可回避,也绕不开。明代思想家王阳明讲:“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现在是谈认识的时候,也是需要形成共识的时候,更是采取行动的时候。我们要行动起来,去完善学术评价制度,推动学术发展,促进学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邱勇引用唐代诗人李白的诗:“出门见南山,引领意无限。”引领意味着向高处看、向高处行。只有向高处看、向高处行,不放松、持续奋进,才能赢得“意无限”的境界。

《意见》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育人是教师的首要职责,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升学术质量为核心,以服务贡献为重点,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形成优良的学术文化。

《意见》强调要坚持正确导向,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意见》明确,要实施分类评价,尊重学科差异,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学术评价标准。《意见》还指出,要强化学术共同体意识,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提升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评价标准方面,《意见》强调,要根据学科发展规律、发展目标和发展现状,制定与之相符合的成果认定、人才引进、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评价标准;要把教书育人的投入与成效纳入教师学术评价体系。《意见》明确了“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

在评价体系方面,《意见》强调,要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坚持以能力、质量、贡献评价人才,强调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突出代表性成果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性。《意见》还鼓励教师以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教师参与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实质性贡献。

在评价主体方面,《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增强学术共同体的自律,尊重学术共同体的学术判断,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标准制定和学术评价过程中的作用,完善各类学术组织和学术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规程。

面向学生,《意见》则提出,要完善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制度,着重培养学生学术志趣、科学精神和学术能力,完善学生评奖评优机制;以提升质量为导向,完善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标准。

在学术文化建设方面,《意见》指出,要营造宽松包容的学术环境,鼓励师生自由探索;同时坚守学术道德,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学术评价制度事关一流人才培养、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和一流学术成果产出,是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的一项关键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副校长尤政介绍,学校早在2018年初就把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列为年度重点工作,成立了7个部处共同参与的6个专题工作组,同时成立完善学术评价标准专家组。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学校进行广泛调研、专题讨论、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深度访谈15位院士和100多位教师,面向校学术委员会、院系负责人、教师等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6场;组织相关部门从11个事项对可能涉及的“五唯”倾向进行了梳理,在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完善我校学术评价机制的调研报告》,总结了评价中存在的一些关键问题;反复征求相关部处、专家、院系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校领导等的意见超过20次,仅征求学术委员会委员意见就超过200人次,学术委员会直接参与讨论修改就达6次。在正式发布前,《意见》修改了30多版。

推进会上,邱勇明确《意见》为全校的统领性文件,涉及全校相关制度60多项。为确保《意见》的落实,清华大学专门成立了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组,保证相关工作切实执行。

据悉,学校还同步制定了落实《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提出了“七大任务”:一是研究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制度;二是建设基于学术责任及成就的教师评价体系;三是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标准;四是完善大学生荣誉奖励体系;五是完善学校、院系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六是改革校内科技奖励制度;七是完善学术诚信教育和惩戒制度。相关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各相关评价活动将全部按新规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