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财务管理规定

发布者:杨东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1245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的财务管理,健全内部防控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东南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坚持勤俭办学方针,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

二、主要内容

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加强预算执行和内部控制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三、预算编制

1.预算是指根据学校要求和部门工作需要,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预算编制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对往年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科学预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及时提出并上报下一年度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预算草案。

3.预算编制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编制前应通过办公会充分征求全体同志的意见,草案形成后应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上报学校财务处审核,最后根据财务处下达的预算执行方案执行。

4.因部门工作有重大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出现,需临时增加预算的,应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及时提出预算变动申请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根据金额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最后根据财务处下达的批复执行。

四、预算执行

1.强化预算观念,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数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支出预算或无预算的支出项目。

2.厉行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经费支出等一般性支出

五、支出管理

1.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所有支出必须经主任(部长)“一支笔”审批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规范执行有关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行和差旅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合同管理和采购管理规定,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开支。(会议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报销流程详见附件2-5

3.经办人应确保内容真实、支出合规,不得虚列虚报和使用虚假票据。

六、其他

1.学校党委领导的行政办公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由党委办公室代管,所有支出必须经主任“一支笔”审批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学校党委领导的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费用的支出和报销,由联系秘书具体负责。联系秘书要本着对领导高度负责的态度,学透弄懂准确把握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把关、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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