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东南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有关文件精神。东南大学党委书记郭广银主持会议,易红校长、刘京南常务副书记等校领导,党办、校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部、研究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郭广银书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易红校长传达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就《东南大学关于近年来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报告》所做批示的相关内容。
郭广银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就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郭书记要求:一是要将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并将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推进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二是要进一步细化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其更具可操作性。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各项工作的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要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主题开展研究活动。法学院等相关文科院系要积极参与以依法治国为主要内容的研究工作,努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郭广银书记还就《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谈了自己的看法。郭书记认为,《实施意见》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是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郭书记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对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重要意义;二是校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学习和领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党政共同负责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等;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