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结清榴园宾馆、九龙湖宾馆消费挂账款项的通知

发布者:董世坤发布时间:2017-04-10浏览次数:1572


关于限期结清榴园宾馆、九龙湖宾馆

消费挂账款项的通知


      各党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201512月,学校进行校内接待场所预付款检查,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并积极进行了整改。但中央第四巡视组检查发现,仍然存在部分院(系)、部门在榴园宾馆、九龙湖宾馆消费挂账的现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的使用与财务核算,校内各单位须于413日下午400之前,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校发〔2015224号)之规定,将本单位在榴园宾馆、九龙湖宾馆等校内接待场所挂账消费款项结清。对于未及时结清挂账消费款项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处理。


 东南大学党委办公室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410